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標準
法發〔2008〕10號(2008年2月3日印發,3月31日公布,自4月1日起
執行)
北京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上海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廣東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上的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案件;
2、在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認為應由本院受理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廣州、深圳、佛山、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4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珠海、中山、江門、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3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汕頭、潮州、揭陽、汕尾、梅州、河源、韶關、清遠、肇慶、云浮、陽江、茂名、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下2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江蘇?。?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調整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各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級別
管轄標準的通知2008 各市中級人民法院: 為認真貫徹
執行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合理調配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審判任務,提高審判工作效率,現對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的級別
管轄作出下列調整: 一、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為2億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南京、蘇州、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為30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揚州、南通、泰州、鎮江、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為8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四、連云港、鹽城、徐州、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為5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五、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訴訟標的額為300萬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上述數額均含本數 六、傳統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繼承、人身損害賠償、
醫療賠償、
交通事故、勞動爭議)及物業、群體性訴訟等均由基層人民法院
管轄。 七、以本訴標的額確定級別
管轄。當事人提出反訴的,反訴標的額不作為確定級別
管轄的依據。 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專屬
管轄的民商事案件,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
執行。 九、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疑難復雜、涉及法律適用等民商事案件,上級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審理的,可以依法提級審理。 十、當事人對級別
管轄提出異議的,受訴人民法院應當認真審查,異議成立的,將案件移送有
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并通知雙方當事人;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異議。 十一、各級人民法院要嚴格按照規范司法行為的要求嚴格
執行級別
管轄的規定,不得受理屬于上級人民法院第一審
管轄的民商事案件。上級人民法院在審查立案或審理過程中,認為確有必要將案件交由下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必須經院長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批。 十二、上級人民法院要加強監督指導,對下級人民法院擅自超級別
管轄受理的案件,一經發現,應當立即糾正,予以提審;對已經做出一審裁決,當事人提出
上訴的,應裁定撤銷原判,予以提審,并對相關法院及有關責任人按違反審判紀律追究責任。 十三、本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OO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浙江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杭州市、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溫州市、嘉興市、紹興市、臺州市、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天津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重慶市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第一、第五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以上、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三、第二、三、四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山東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濟南、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煙臺、臨沂、淄博、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濟寧、威海、泰安、濱州、日照、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德州、聊城、棗莊、菏澤、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國內民商事案件;
4、濟南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照專門
管轄規定,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青島
海事法院
管轄第一審
海事糾紛和海商糾紛案件,不受爭議金額限制。
福建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福州、廈門、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除省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以外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漳州、莆田、三明、南平、龍巖、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除省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以外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湖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上級人民法院指定
管轄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武漢、漢江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民商事案件;
2、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一方當事人為縣(市、市轄區)人民政府的案件;
5、上級人民法院指定本院
管轄的案件。
湖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案件;
2、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案件;
3、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4、根據法律規定提審的案件;
5、最高人民法院指定
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指令
管轄(交辦)的案件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岳陽市、湘潭市、株洲市、衡陽市、郴州市、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4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益陽市、邵陽市、永州市、婁底市、懷化市、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5、根據法律規定提審的案件;
6、上級人民法院指定
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指令
管轄(交辦)或其他人民法院依法移送的民商事案件。
河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洛陽市、新鄉市、安陽市、焦作市、平頂山市、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遼寧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沈陽、大連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鞍山、撫順、本溪、丹東、錦州、營口、遼陽、葫蘆島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吉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四平市、通化市、松原市、白山市、白城市、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院、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分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黑龍江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齊齊哈爾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慶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綏化、雞西、伊春、鶴崗、七臺河、雙鴨山、黑河、大興安嶺、黑龍江省農墾、哈爾濱鐵路、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高級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柳州、桂林、北海、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玉林、貴港、欽州、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百色、河池、崇左、來賓、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安徽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蕪湖市、馬鞍山市、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8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江西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四川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或者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審理的屬于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的其他第一審民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1、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2、甘孜、阿壩、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和指定,
管轄涉外、涉港澳臺第一審民事案件;
5、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其他第一審民事案件;
6、高級人民法院指定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或者中級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審理的屬于基層法院
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7、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中級法院
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陜西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寶雞、咸陽、銅川、延安、榆林、渭南、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安康、商洛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河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石家莊、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保定、秦皇島、廊坊、邢臺、邯鄲、滄州、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張家口、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山西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海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8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甘肅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1、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2、白銀、金昌、慶陽、平涼、天水、酒泉、張掖、武威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3、隴南、定西、甘南、臨夏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4、嘉峪關市人民法院、甘肅礦區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5、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隴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分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貴州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1、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2、遵義市、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和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其他中級人民法院和烏魯木齊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
5、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臺實行集中
管轄的五類民商事案件。
三、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ㄒ唬└呒壢嗣穹ㄔ阂晾绻_克自治州分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在其轄區內
管轄與高級人民法院同等標的的民商事案件及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臺實行集中
管轄的五類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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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塔城、阿勒泰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民商事案件;
2、高級人民法院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院
管轄發生于奎屯市、伊寧市等二市八縣轄區內,依本規定應由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內蒙古自治區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在全區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和呼和浩特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云南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1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且涉外、涉港澳臺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繼續
執行管轄在全省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民商事案件的規定。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4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紅河州、文山州、西雙版納州、德宏州、大理州、楚雄州、曲靖市、昭通市、玉溪市、普洱市、臨滄市、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麗江市、迪慶州、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昆明市、紅河州、文山州、西雙版納州、德宏州、怒江州、普洱市、臨滄市、保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臺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5、繼續
執行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在法律適用上具有普遍意義的新類型民、商事案件和在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民、商事案件的規定。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農一師、農二師、農四師、農六師、農七師、農八師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其他農業師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青海省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的案件;
3、在全省范圍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全市、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格爾木市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海東地區、海南、海北、黃南、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除格爾木市)訴訟標的額在6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果洛、玉樹州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3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4、上級人民法院指定
管轄的案件。
寧夏回族自治區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依照法釋(2002)5號司法解釋第一條、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
管轄本省區爭議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第一審涉外、涉港澳臺民商事案件;
3、石嘴山、吳忠、中衛、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8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的民商事案件。
西藏自治區
一、高級人民法院
管轄訴訟標的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二、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下列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1、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拉薩城區訴訟標的額在200萬元以上、所轄各縣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2、其他各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地區行署所在地訴訟標的額在150萬元以上、所轄各縣范圍內訴訟標的額在100萬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
3、訴訟標的額在500萬元以下的涉外、涉港澳臺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均由各地方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