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其實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小時工,在這種用工方式下,勞動者在同一家單位的工作時間不超過4個小時。因此,有的人就認為此種用工方式下,其實是可以不用簽訂勞動
合同的。那非全日制用工簽勞動
合同嗎?是否必須要簽。本文將對這個問題做詳細介紹。
一、非全日制用工簽勞動
合同嗎
對于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系的建立,《勞動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做了明確的規定,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建立勞動關系,公司和勞動者可以訂立口頭協議,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不是必須的。非全日制勞動
合同與全日制勞動者簽訂的勞動
合同的區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在勞動關系建立方面,只要后訂立的勞動
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
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
合同。全日制勞動者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訂立勞動
合同。而且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2、在勞動
合同訂立方面,非全日制用工,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而全日制用工必須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3、在工作時間方面,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為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全日制勞動者有標準工時、縮短工時、延長工時、不定時和綜合工時等多種計算工作時間的標準。4、在計酬標準方面,非全日制勞動者按小時計酬,只要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即可。全日制勞動者一般按月或者按年計酬,工資結構也比較復雜。5、在工資支付方面,非全日制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全日制勞動者勞動報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6、在試用期約定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勞動
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全日制用工勞動
合同,除非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
合同或者勞動
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可以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非全日制用工參加社保嗎
為員工參加社會
保險,是公司和員工的法定義務。除非員工已經參加了社會
保險,公司應當為員工參保。從目前《社會
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看,基本養老
保險和基本
醫療保險可以由非全日制勞動者自行參保,工傷
保險應當由公司負責繳納。非全日制員工未在公司參加養老
保險和基本
醫療保險的原因多種多樣,比如該員工已經參保、自行參保或者不愿意在公司參保等等,所以現在公司只為非全日制員工參加工傷
保險是很普遍的。關于“非全日制用工簽勞動
合同嗎”的問題,上文中已經做出了解答。法律并沒有強行要求這種用工形式下,當事人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勞動
合同,因此也是可以進行口頭約定的。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