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需要訂立的
合同都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中,
合同的簽訂其實最為重要,簽
合同時,最不可少的三個
合同證明:
第一:中介委托
合同
如果是通過中介買房,那中介一般不會讓您直接見賣房人,他們會擔心您會跨越他,直接和賣房人達成協議。所以,中介一定會讓您跟他簽一個居間
合同。
第二:房屋買賣
合同
這個
合同中,買房人一定要簽仔細房屋原來的所有權是誰,房屋的面積有多大,房屋的價格是多少,各種費用的結清問題。對于出賣人來講,成本最低的方法就是簽訂一個相對細致的
合同,各個條條框框都簽訂好了,也能避免糾紛。
第三:銀行貸款抵押
合同
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簽銀行貸款抵押
合同。這個
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
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
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復雜。這種情況下,對于購房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致的
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二、如何安全買到二手房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
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于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
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
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
違約責任
目前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
合同中
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注明,但對于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
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
執行力下降,因此
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
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
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于
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
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
違約方
執行合同中的
違約責任。
4、必須注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注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于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
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
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買賣雙方在簽訂
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現在有些經紀公司有“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后,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后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
違約行為承擔任何
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消費者此時應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
合同時如果遇到
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
合同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或在
合同后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后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在購買二手房的過程中,購房者除了要仔細選房、看房,還要謹慎簽訂二手房買賣
合同以及中介
合同等等,以避免陷入二手房買賣陷阱,遭受無謂的損失。在簽訂
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您對
合同中的某些內容存在疑問,建議您咨詢
房產方面的專家律師,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