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認為,借錢尤其是向熟人借錢是一件沒有任何技術難度的事情,自己并不需要多防范什么或者是需要多注意什么,其實,這個想法是錯誤的。那么,借款人借款需要注意什么才能避免風險發生呢?其實這個問題也就是在問,借款人在借款時有哪些要注意的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陳述。
一、借款人在借款時有哪些要注意的
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來約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計算要注意把握以下幾點:1、沒有約定視為無息借款。雖然按照公平原則,應當保護出借人對借款的收益權。但是按照誠實信用原則,既然借貸雙方對于利息問題在借款
合同中沒有約定,那么這種個人借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雖然不利于保護出借人的權益,但是更強調了公平的原則。基于這一點,建議出借人在簽借條、借據等借款
合同時一定要把利息明確約定其中。2、不能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復利。
合同法雖然沒有對復利問題應否保護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但從其確認的借款
合同的基本原則、規則看,是不承認復利的。因此,對于該法實施后的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仍應按照有關司法解釋的要求處理,對復利不予確認和保護。3、借款人逾期歸還借款需要支付逾期利息。按照
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如果借款人在
合同期滿不能歸還借款,則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對于
違約責任的形式,我國《
合同法》相關規定,
合同約定有
違約金的,按照
合同規定支付
違約金,
合同中沒有約定
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款人借款有哪些事項要注意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證據;無書面證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證據。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
起訴,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見,出、借雙方訂立書面協議是大有必要的。希望對您能一定的幫助。在實踐中,借款的雙方都要多加注意,以防自己被對方給“吭”了,繼而遭受經濟損失。如果您遇到對方在借款活動中存在
違約的情況,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