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死亡,人身權歸于消滅,但是屬于財產性質的債權并不因此滅失,而是作為
遺產根據法律規定被繼承。那么哪些債權可以繼承,這樣的繼承在法律上效果怎樣,債權人死亡債務人不還債怎么辦?關于這些問題,本站我們收集有關資料,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哪些債權可以被繼承
債權作為債權人的財產,在債權人死后可以被繼承人繼承。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債權都能被繼承的,法律上的債權包括許多內容,如
合同之債、無因管理之債、不當得利之債等,所以債權的繼承有以下分類:(一)可以作為
遺產繼承的債權無人身專屬性的債權可以被繼承。因為有人身專屬性的債權與被繼承人的人身不可分離,隨被繼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隨被繼承人死亡而消滅。總的來說,因
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產生的債權都是可以繼承的,因侵犯財產權而產生的債權也是可以作為
遺產繼承的。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的管理或者服務。我國《民法通則》第93條規定,無因管理人有權要求受益人償付其由于進行管理或服務而支付的必要費用。這樣在無因管理人和由于無因管理而受益的受益人之間便發生了
債權債務關系。不當得利,是指沒有法律上的根據,使他人受損失而獲得利益。依我國《民法通則》第92條的規定,取得不當得利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二)不可以作為
遺產繼承的債權由以上講述可知,與人身密不可分得債權不可繼承,如子女對父母的撫養費請求權、殘廢軍人對有關部門的撫恤金請求權等。這類債權隨被繼承人的死亡而消滅,不能作為
遺產繼承。另外,因侵犯人身權而產生的債權是否可以繼承,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在實際案例中,很多主張受害人沒有表示是否要求賠償的就死亡的,視為要求賠償,繼承人能繼承賠償請求權。但是如果受害人生前明確表示要求賠償的,其繼承人可以繼承賠償請求權。
二、債權人死亡債務人不還債怎么辦
如果債權人死亡,債權作為一項重要的財產權利,是被繼承人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由債權繼承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但是出現的問題是,很多債務人認為債權人死亡,債務已經歸于消滅,拒不還債。那么這種情況怎么辦呢?如果債務人不還債,多半是因為法律知識的缺乏。建議在律師的陪同下同債務人進行協商,通過律師的專業解說能讓債務人明白其中利害,達到和諧
討債的目的。當然如果債務人知情,并且明確賴賬,那么建議走法律途徑,通過向法院
起訴的方式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債務人履行還債的義務。債權人死亡債務人不還債怎么辦”的解說,通過本文的解答,相信您對債權人死亡情況下債權的繼承也已經了解了。需要說明的是,根據我國繼承法相關規定,債權可以被繼承人繼承,但是同時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有債務的話,繼承債權人財產的繼承人也要繼承債務。如果您在繼承債權后不能向債務人達到請求還債的目的,不妨咨詢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