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法律問題具體是怎么規定的?
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
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
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二、拖欠工資怎么維權?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
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
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
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
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
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
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國勞動法當中是支持員工對拖欠工資進行維權的這種做法的,一般當勞動者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的時候應該先向當地的社保局投訴,有了社保局的介入和參與以后,應該公司肯定就會及時的將拖欠的工資發放給員工的。如果
勞動仲裁的方式都沒能夠很好的解決拖欠工資的這件事情,通過民事訴訟不但可以要求返還拖欠的工資,符合相關規定的,甚至可以讓公司賠償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