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標識定做
合同怎么辦理
商標在注冊之后,
商標的注冊人對該
商標依法是享有一定的專用權的。
商標的注冊人如果要將該注冊
商標許可供給他人進行使用,必須與
商標的使用人對該注冊
商標的使用問題簽訂相關
合同。那么
商標標識定做
合同怎么辦理呢?
如何辦理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
1、申請人直接到
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準備申請書件 → 在
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備案規費→ 收取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通知書。
2、所有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備案申請書應當用打字機打印。許可
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在
合同上加蓋各自的印章,無印章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書的填寫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書上的許可人名稱、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應與《
商標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完全相同。
(2)許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
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
商標注冊證》上的有效期限。
4、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許可使用的
商標名稱及其注冊證號碼。
(2)許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務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
(4)被許可人使用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5)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
(6)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
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5、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
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備案規費和代理費,
商標局收取的備案規費從該
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6、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通知書的收取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申請經審查書件齊備,符合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備案有關規定的,
商標局予以備案,以郵寄方式將備案通知書發給申請人或其代理人。
7、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示范文本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第四十條和《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定本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
1.許可使用的形式(獨占、排他、普通)。
2.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
4.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
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5.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
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
商標。
6.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
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許可使用的形式(獨占、排他、普通)。
7.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
商標使用許可
合同。
8.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
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
9.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
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10.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
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
商標。
14.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
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8、其他事項:
本
合同一式 份,自簽定之日起三個月,由甲方報送
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許可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所以,根據以上全文我們可以清楚的了解到
商標標識定做
合同的具體辦理步驟,該
合同的辦理是為了防止
商標使用人與注冊人在使用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而且危害到注冊人的切身利益,有了
合同的約束,才能避免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