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區征地補償標準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復了湖北省國土資源廳報批的征地補償安置倍數和修正系數,以及青苗補償標準,同時與《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一并實施。愛土征地
拆遷律師團將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的征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各位網友: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土地共分為三類:一類區片區片范圍:灄口、盤龍城經濟開發區、武湖、前川。補償標準:耕地:47250元/畝;菜地:51975元/畝;果園:51975元/畝;茶園:51975元/畝;精養魚池:51975元/畝;林地:51975元/畝;未利用地:47250元/畝。二類區片區片范圍:天河、祁家灣、羅漢、三里橋、六指、橫店、大潭。補償標準:耕地:43050元/畝;菜地:47355元/畝;果園:47355元/畝;茶園:47355元/畝;精養魚池:47355元/畝;林地:47355元/畝;未利用地:43050元/畝三類區片區片范圍:李集、長嶺、木蘭鄉、王家河、蔡榨、木蘭山。補償標準:耕地:38850元/畝;菜地:42735元/畝;果園:42735元/畝;茶園:42735元/畝;精養魚池:42735元/畝;林地:42735元/畝;未利用地:38850元/畝四類區片區片范圍:蔡店、姚集。補償標準:耕地:34650元/畝;菜地:38115元/畝;果園:38115元/畝;茶園:38115元/畝;精養魚池:38115元/畝;林地:38115元/畝;未利用地:34650元/畝。愛土征地
拆遷律師團提醒各位被征收人: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武漢市人民政府規定
執行。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征地相關立法精神,征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于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黃陂區征地補償標準根據土地的地理位置,以及面積的大小不同,補償標準就不同,還根據土地的類型不同,土地的補償標準也不同,一般之前用于營利的土地,價格相比較沒有營利或者沒有利用的土地來說價格會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