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利用
專利入股的時候,應該是要對
專利的整個價值進行一個非常客觀的評估才可的,因此雙方都會選擇當地比較權威的
專利評估中心,尤其是
專利的所有者會和評估中心簽訂委托
專利評估的書面
合同,但是
專利的評估肯定是要收費的,那么,委托
專利評估
合同中收費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么?
一、委托
專利評估
合同中收費標準的參考依據是什么?
專利評估收費一般是根據評估價值收費的,收取50%評估費。資產評估收費標準分為五檔,各檔差額計費率如下表:行計件收費的法定資產評估服務,可以按被評估資產賬面原值(無帳面原值可按評估價值或重置價值,下同)為計費額度,采取差額定率累進計算辦法收取評估費用,即按被評估資產的賬面原值的大小劃分收費檔次,分檔計算收費額、各檔相加為評估收費總額。差額定率累進收費率表檔次 計費額度(萬元) 基準價(‰ ) 備注1 100以下(含100) 8 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超過30%。2 100以上-1000(含1000) 3.53 1000以上-5000(含5000) 1.24 5000以上-10000(含10000) 0.755 10000以上-100000(含100000) 0.156 100000以上 0.1注:A、按上述計算收費總額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B、對
證券業(yè)務的資產評估服務收費標準,可不受上述上浮幅度限制,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C、對破產企業(yè)、特困企業(yè)和國家級貧困縣(市)的法定資產評估服務收費標準,下浮幅度不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二、
專利評估的方法有哪些?
由于
專利的價值不僅取決于獲得
專利的成本,更取決于
專利的使用價值,而且在許多情況下,甚至完全取決于其使用價值,而同取得該
專利的成本基本上沒有什么關系,這樣就決定了對于
專利的評估方法應當以收益現值法為主,只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采用重制成本法。收益現值法應用于
專利權的評估,計算的根本問題是如何尋找、判斷、選擇和測算
專利權評估中的各項技術指標和參數,即
專利權的收益額、折現率和獲利期限。
專利權的收益額是指直接由
專利權帶來的預期收益。對于收益額的測算,通常可以通過直接測算超額收益和通過利潤分成率測算獲得。
專利權之所以有價值,關鍵在于它能夠獲得超額收益,如果一項
專利權的應用根本無法產生超額收益,那么它很可能就不能形成無形資產,或者也就無法采用收益現值法估算價值。超額收益的來源,在于收入的增加和成本的節(jié)約,因此,我們可以將
專利權分為收入增長型
專利和費用節(jié)約型
專利。評估人員應當根據不同的類型測算其超額收益。采用利潤分成率測算
專利技術收益額,即以
專利技術投資產生的總收益為基礎,按一定的比例(利潤分成率)分成確定
專利技術的收益。利潤分成率反映
專利技術對整個利潤額的貢獻程度。利潤分成率確定為多少合適,據聯合國工業(yè)發(fā)展組織對印度等發(fā)展中國家引進技術價格的分析,認為利潤分成率在16-27%之間是合理的。我國理論工作者和評估人員同行認為利潤分成率在25-33%之間是合理的。這些基本分析在實際評估業(yè)務過程中具有參考價值,但更重要的是對被評估
專利技術進行切合實際的分析,確定合理的、準確的利潤分成率。我們就給您介紹到這里了。通常情況下,評估機構都是按照最后
專利的具體評估價值來收費的,各地的
專利評估中心其實對于收費的標準都不是一樣的,而且委托給評估中心評估
專利的價值,只需要提交申請書,不需要簽訂書面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