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離婚房屋產權過戶費用
對于夫妻因
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屬于
房產共有權的變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離婚析產是免交易稅費的。1、關于營業稅問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其中第(一)項:
離婚財產分割;第(二)項: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一方放棄全部歸另一方擁有,屬于無償贈與配偶;對各擁有一部,屬于
離婚財產分割都暫免征收營業稅。對一方擁有,另一方得到補償也應該屬于
離婚房產分割暫免征收營業稅。2、關于契稅問題,在
離婚分割
房產辦理產權時可按《國家稅務局關于
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規定判定,即:“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
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
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征收契稅。”也就是,無論是分割后辦理各方擁有產權,還是歸一方擁有產權,也無論是一方放棄還是一方得到補償,在變更產權時都不征收契稅。3、關于個人所得稅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
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于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征個人所得稅。其中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對
離婚房產分割,如果一方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則屬于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各擁有一部分,分割時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
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通過
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
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注意:如果
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
離婚后男方擁有,女方得到補償,則不需要更名。也就不涉及個人所得稅。相反如果
離婚前這個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男方,
離婚后歸女方擁有,男方得到補償時則需要更名。
二、辦理
離婚產權過戶的手續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費用約500-800元)(注:如有
離婚判決書的話可免該步驟,即無需辦理公證);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一般即日可出);3、 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約10個工作日);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約7個工作日)并繳交50元登記費;5、取證(交證照印花稅5元);是不征收交易稅費的,包括營業稅、契稅和個人所得稅。辦理過戶的手續大概是五個步驟,這里可能會產生一些人工或工本費。了解基本費用和流程之后如果需要辦理時則比較有把握,不至于慌亂,
離婚中需要處理財產的項目還是比較多的,如果沒有達成協議,我們建議委托律師代理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