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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中放高利貸的行為其實是很常見的,既然當事人敢放高利貸,肯定就是有一定的“勢力”和“支持”,不然借出去的錢最終就有可能收不回來了。而在我國,對于高利貸的借貸關系其實是不予保護的,那么放高利貸犯罪嗎?很多人對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讓本站我們來為你解答疑惑吧。一、放高利貸犯罪嗎一般是不涉及犯罪的,但是在特定場合會涉及犯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發布的《關于審理
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
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
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因此,
民間借貸中私人放高利貸的本金受到保護,不超過
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樣受到法律保護,而超出的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如果私人放高利貸觸犯了刑法,還會受到相關的刑事處罰。二、私人放高利貸會涉及哪些犯罪私人放高利貸嚴重的可能會涉及高利轉貸罪。高利轉貸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等借款人。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自然人犯本條所定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2、單位犯本條所定之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對于高利轉貸罪的追訴標準,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2、單位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高利轉貸,受過
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一般放高利貸的行為只能認定為違法行為,但尚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有可能伴隨著其他的情況,那么就有可能構成犯罪,如高利轉貸罪。而只有在被認定構成犯罪的時候,才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