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沒有
離婚證只有
離婚判決書怎么辦
法院
離婚判決書是法院審理完
離婚案件后,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也就是去法院
離婚,法院判決
離婚或者不準予
離婚的結果,它是一種對原被告雙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書。那么,
離婚判決書下來以后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
離婚證書嗎? 經法院判決
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辦理
離婚證書。有人說:“拿到
離婚證書才算
離婚,就算有
離婚判決書也不行”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因為法院生效后的
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
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
離婚判決書換
離婚證。 如果想再婚,那么當事人直接帶
離婚判決書和身份證明去當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就可以了。如果
離婚判決書丟了怎么辦呢?
離婚判決書丟失后,可以持身份證到審理你
離婚案件的法院檔案室復印
離婚判決書并加蓋法院公章,加蓋法院公章后的
離婚判決書復印件與原件的作用是一樣的,然后帶上
離婚判決書、身份證、戶口本即可辦結婚登記。
二、
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
法院判決
離婚后,
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影響到當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財產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記結婚是否合法等。因為我國采取二審終審制度,故判決書的生效時間也隨著是一審還是二審判決書而定。下面介紹關于
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需要注意的幾種情況:1、一審
離婚判決書如果是一審的
離婚判決書,那么簽收
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若在這段時間內雙方均不
上訴的,則
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2、二審
離婚判決書如果是二審的
離婚判決書,那么簽收
離婚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因為這是終審判決;3、其他說明如果拿到的是一審判決書,建議找主辦法官開具生效證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對于第一審法院的裁判文書或者裁定,如果當事人沒有
上訴而導致一審判決或者裁定生效的,則當事人可要求法院開具判決生效的證明。通常夫妻要是協議
離婚的話,則此時達到了
離婚的條件之后,順利的辦理了
離婚登記的,那么拿到的就是
離婚證。但如果是訴訟方式
離婚,則在法官判決
離婚之后,拿到的一般是
離婚判決書。但
離婚了沒有
離婚證只有
離婚判決書,只要此時的
離婚判決書是生效的,則也能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