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律顧問談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應行政相對方的申請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依法賦予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實施某種行為的法律權利的行政行為。其特征是:(1)行政許可是一種依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2)行政許可是一種采用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的要式行為;(3)行政許可是行政主體賦予行政相對方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行政行為。 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行政許可分為不同的種類。目前較為常見的有以下若干種:(1)一般許可與特殊許可;(2)排他性許可與非排他性許可;(3)獨立的許可與附文件的許可;(4)權利性許可與附義務的許可;(5)長期性許可與附期限的許可;(6)行為許可與資格許可;(7)保障公共安全的許可、保障人民健康的許可、進出口貿易許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