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
合同是當事雙方意思真實一致,在合法公平的前提下進行締結的。然而,也有一些
合同存在虛假漏洞現象,這在法律上是不予認可的。只是,在實際活動中,這往往在訴訟過程中拿出有力證據,這時許多人就會選擇進行司法鑒定。虛假
合同司法鑒定可以進行嗎?您共同來討論一下。
一、虛假
合同司法鑒定可以進行嗎?
《民訴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第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據此對于
合同的真實性如果不認可,可以申請進行司法鑒定 。
二、司法鑒定拒絕受理的條件是什么?
(一)委托要求超出本司法鑒定機構的業務范圍、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二)送鑒的鑒定材料不具備鑒定條件的,或者與鑒定要求不符的;(三)委托鑒定的主體不具備法定條件的。(四)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通則規定的。
三、司法鑒定受理的過程怎樣?
決定受理前,委托人應與鑒定機構共同辦理以下事項:1、檢驗司法鑒定委托書,審查委托方的主體資格。2、聽取委托方與鑒定相關的案情介紹和鑒定的具體要求。3、雙方共同審查核對鑒定材料。4、根據鑒定材料的狀況共同商定鑒定要求。5、符合受理條件并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鑒定機構與委托方約定鑒定的相關事宜并簽定
合同,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向委托方出具材料收領單,在法定期限內決定受理與否,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及時退回鑒定材料并說明理由。6、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最遲7天內作出書面答復。總而言之,如果
合同是虛假的,在訴訟過程中,除了拿出自有證據之外,還應進行司法鑒定,由權威部門鑒定結果來說話。虛假
合同司法鑒定可以進行嗎?希望以上可以給予一定的參考。只是需要提醒的是,由于
合同往往是有著權利和義務條款,因此,在簽訂時應反復認真考量,必要時應由法律工作者或律師參與,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