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市場經濟最重要的微觀基礎,設立中應注意: 1、依據
公司法所規定的公司設立要件進行; 《
公司法》規定了中國公司設立的嚴格的制度。設立公司的目的是使公司成立,但須滿足《
公司法》第19條和第73條規定的條件,包括"人"、"物"、"行為"和"組織"等方面的要件: (1)設立人應符合法定人數。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國有獨資公司外,應由50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但是,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發起人可以少于5人。 (2)設立公司必須符合物的條件,公司的注冊資本應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同時,公司應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3)設立人必須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設立公司應符合公司組織的條件,即要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發行、籌辦事項應符合法律規定,包括符合
公司法、
證券法的有關規定等。 設立公司應在公司登記機關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進行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符合
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是公司成立日期。同時,也即為公司取得法人資格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