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人的權利,依《
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規定,享有請求支付報酬權和還居間活動費用權。 一、請求支付報酬權。 《
合同法》規定居間
合同是有償
合同,居間人在委托人和
合同相對人之間促成
合同成立,居間人就有權向委托人或其相對人請求支付約定的報酬的權利?!?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規定“居間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約定支付報酬。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居間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居間人提供訂立
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
合同成立的,由該
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居間人的報酬?!? 二、請求償還居間活動費用權。 1、居間人與委托人在居間
合同中確定居間活動費用由委托人承擔的,委托人應當支付居間人的居間活動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未支付,由居間人墊付的,居間人有權請求委托人按
合同的約定償還居間人的居間活動費用。 2、居間人未促成
合同成立,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活動費用?!?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條規定“居間人未促成
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3、居間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其居間活動費用一般計算在委托人支付的報酬中,其居間活動費用應由居間人負擔,《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居間人促成
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本娱g人不得再要求委托人償還居間活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