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是解決當事人糾紛,救濟當事人權利的方式之一,被廣泛的適用。那么,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當發生債務糾紛應該去哪里
起訴呢?此外,實踐中,在債務糾紛
起訴時我們又需要注意什么事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可以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詳細了解。
一、債務糾紛應該去哪里
起訴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因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管轄”。第25條規定:“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
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轄,但不得違反對級別
管轄和專屬
管轄的規定”。通常的經濟
合同,雙方當事人都不規定發生經濟訴訟時法院的
管轄屬地,一旦發生經濟訴訟行為,必須按第24條之規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
二、債務糾紛
起訴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1、債務糾紛
起訴,重視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
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為此債權人要充分重視到這一點,否則時效一過,債權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2、債務糾紛
起訴,重視擔保期間?!稉7ā返?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
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
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不僅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還必須對債務人提
起訴訟或仲裁,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稉7ā返?6條規定:“連帶責任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朋滿之門起6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
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就是說,在期間內債權人如不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那么期間后將免除保證人責任。3、債務糾紛
起訴,申請
執行的期限。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享有權利的債權人,在債務人拒絕履行義務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強制
執行,但申誚
執行的權利必須在申請的期限內行使。4、債務糾紛
起訴,善于協商調解?!睹袷略V訟法》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實質上,凋解是第三者出面斡旋或勸說,促成發生分歧的當事人和解達成協凋解決債務的方法。對債權人而言,法院判決與協商調解都是手段,目的是收回債務。因此,如債務人確有誠意。應當配合法院調解。如果債務人缺乏誠意,一心逃債,則要采取果斷措施,請求法院公正判決。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訴訟證據在民事訴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債權人只有憑借證據才能證明白己訴訟請求的正確性和合法性。為此,在經濟活動中,債權人必須重視平時文書、文件、各類
合同文本、各類單據、
票據、函件電報等書證的保存,也要重視物證以及電話錄音、傳真資料等視聽資料的收集。如果具體您不知道該怎么做,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