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通常程序:
1.由賣方指定一家投資銀行負責整個并購過程的協調和談判工作。
2.由潛在買方指定一個由專家組成的盡職調查小組(通常包括律師、會計師和財務分析師)。
3.由潛在買方和其聘請的專家顧問與賣方簽署“保密協議”。
4.由賣方或由目標公司在賣方的指導下把所有相關資料收集在一起并準備資料索引。
5.由潛在買方準備一份盡職調查清單。
6.指定一間用來放置相關資料的房間(又稱為“數據室”或“盡職調查室”)。
7.設立一套程序,讓潛在買方能夠有機會提出有關目標公司的其他問題并能獲得數據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復印件。
8.由潛在買方聘請的顧問(包括律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作出報告,簡要介紹對決定目標公司價值有重要意義的事項。盡職調查報告應反映盡職調查中發現的實質性的法律事項,通常包括根據調查中獲得的信息對交易框架提出建議及對影響購買價格的諸項因素進行的分析。
9.由買方提供并購
合同的草稿以供談判和修改。 對于規模較小的交易而言,上述程序可以簡化。通常,賣方(或者目標公司自身)會自行協助買方獲得和審查相關文件資料,而不用聘請投資銀行來進行協調工作。賣方可能不會將所有資料放在數據室中,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買方的要求提供資料。在這種情況下,買方可準備一份詳細的清單索要有關資料,直到盡職調查完成以后并且各方已就交易的基本條件達成一致,方可進行并購
合同的草擬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