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一般是發生在醫護人員、
醫療機構以及患者之間的,而很多時候對
醫療事故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其他的相關的糾紛,而出現醫鬧的情況其實也是有的。在對
醫療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需要做出相應的責任認定。那么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的步驟是怎樣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的步驟是怎樣的
1、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交給衛生監督所
醫療機構監督科。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2、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3、發生
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
醫療機構所在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受理。4、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之日起10天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對符合有關條例的,予以受理,需要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5日內將有關材料交由負責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對不符合有關條例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5、當事人對首次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有異議,申請再次鑒定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至7日內交由省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另外,負責組織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
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所需要的材料。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通知之日起10日內提交有關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提交的鑒定材料必須合法、真實,并必須打印或用鋼筆書寫。我們發現,其實在處理很多事故的過程中,往往都是需要先對事故責任做出認定,區分當事人的責任,才能更好的對事故做出進一步的處理,而在對
醫療事故處理的時候也是如此。不過不同的是針對不同的事故,實際認定責任的步驟不同。關于
醫療事故責任認定的步驟是怎樣的問題,本站我們已經為打擊介紹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