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離婚房證上是老公的名字我能分到財產嗎?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
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
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
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
房產證,
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
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
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
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
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
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
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
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二、
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
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
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綜合相關知識,我們圍繞如果
離婚房證上是老公的名字我能分到財產嗎這個問題展開了論述。這個問題要區別看待,如果是雙方婚后共同出資買房,不管
房產證上面登記誰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在
離婚的時候進行分割。而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則作為配偶,
離婚的時候不能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