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
醫療事故當中,實際處理的時候也是需要進行相應的鑒定,同時還要對事故責任的承擔比例作出劃分。在不同的比例下,自然
醫療機構需要承擔的賠償就是不同的。那一般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多少呢?下文中,本站我們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多少
(1)完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100%(2)主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3)次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4)輕微責任: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國家在總結
醫療事故處理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確定了處理時不僅要考慮
醫療事故的等級,還要考慮損害后果與原有疾病狀況的關系,考慮
醫療過失行為在事故損害后果中的責任程度,并明確規定“不屬于
醫療事故的,
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對于責任程度的判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衛生部《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做出了規范,《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
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
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
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
二、
醫療事故責任鑒定需要注意事項
(一)病員家屬要求追究
醫療責任時,首先向
醫療單位的醫務處(科)提出
醫療事故鑒定的書面申請,由
醫療單位
醫療事故處理小組進行討論,并出具書面結論。(二)病員或其家屬對
醫療單位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相應的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
醫療事故鑒定。(三)
醫療事故或事件鑒定申請,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發生后一年之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在病員死亡后或收到尸檢報告單后十五天內提出申請。(四)對縣級市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鑒定書十五天內向市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復查。(五)對市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鑒定結論不服的,應在收到鑒定書十五天內向省
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復查。(六)省
醫療事物技術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為最終鑒定,如對結論不服,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
起訴。綜上所述,在不同類型的
醫療事故下,對應的賠償比例是不同的。其中如果是屬于完全責任的話,那么賠償比例就會得到100%,而要是認定為輕微責任,那么賠償比例則是低于10%的。實踐中,根據對患者傷殘的鑒定等級確定對應的賠償標準之后,還要結合認定的事故承擔比例來最終計算
醫療事故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