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應該至少符合以下條件:
(1)書面。婚前協議書一定要是書面的,才具法律效力。書面的婚前協議書,能夠作為提供協議內容的證據,并能協助證明雙方都了解并同意協議書之內容。
(2)雙方出于自愿簽字。
(3)公證。
(4)在合理、公平、以及沒有錯誤、詐欺、壓力的情形下,簽訂的書面婚前協議書,應該具有法律的約束力。可是如果某一方是被不公平的方式誘騙,而簽下了婚前協議書,或是在相當大的精神壓力之下,簽訂了婚前協議書,該婚前協議書不具法律的約束力。此外,違反公共政策的婚前協議書條款,法院一般都不愿意強制
執行。
婚前協議書可以在結婚以前的任何時間簽訂。當然,最好是早在結婚儀式舉行以前就簽訂。這樣可以避免出現令人懷疑是否有不恰當的壓力,并可證明雙方簽字以前,都有經過縝密的考量。
(5)有律師代表。
(6)雙方都已經完全了解責任、權利、可能的變通方式。通常,簽約的雙方,總有一方在財務、法律上,會比另一方更具知識。所以,在最后簽訂婚前協議書以前,找一個律師協助審讀、準備婚前協議書,就成了相當重要的步驟。這樣將可避免將來被法院裁定不公平、或是過分偏袒某一方。
(7)各自的財務狀況都已經完全讓對方知曉,應當以清單列表的方式清楚列出所有的現有資產與負債。
二、婚前協議書范本
甲方(男)姓名:__________ 乙方(女)姓名:__________
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后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民法典》中有關規定,雙方基于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