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即
合同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自然人可以作為
合同主體是新
合同法增加的內容。
業(yè)務人員在與客戶簽訂
合同時,首要的事情就是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身份。
即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應素要和審查的資料包話: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法人資格證書:
@法人授權委托書、
合同書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以及擔保書等。
具體審查辦法和識別技巧參見本網站相關內容,并避免以下兩種情況出現:
@僅憑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
合同專用章等不全面、不規(guī)范的證明文件便簽訂
合同。
@憑老關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紹等便草率地簽訂
合同。
凡是偽造、仿冒他人名義或虛構假主體的行為都屬欺詐行為。主要有:
(1)偽造假證明文件,如假介紹信,用來證明自已的身份,仿冒他人簽訂
合同;
(2)以假單位的名義對外訂立
合同;
(3)盜用其他單位名義對外訂立
合同。
為進一步搞清楚在實際經濟生活中容易出現問題,下面討論幾個似是面非的問題,在實際業(yè)務中要特別注意。
不一定明確的問題
分公司簽訂的
合同有效嗎?
不管有無營業(yè)執(zhí)照均有效。
用部門章簽訂的
合同有效嗎?
法律實踐表明:多數情況下有效。
臨時機構簽訂的
合同出現問題,告誰?
承辦單位。
合同主體應該簽字還是蓋章?
國外以簽字為準,中國法定代表人簽字和蓋章均有效。
合同主體名稱、
合同章要一致。一定到對方公司去蓋章,加蓋經常使用的公章或
合同專用章。搞不清楚的情況下就多蓋章,比如:增加上級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