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分較為危險的行業中工作,工傷的發生概率相對更高一些。在一般工作中,也可能發生工傷。勞動者在工作中的付出,公司與社會應該對他們的人身財產權益進行依法保障。發生工傷后,勞動者應在法律保障范圍內維護權利,應該了解工傷住院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傷
醫療待遇包括哪些項目
1、治療費用:工傷治療所花的
醫療費用(含康復性治療)由工傷
保險基金報銷,但工傷治療須在定點醫院,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工傷
保險治療目錄、藥品目錄、住院服務收費標準。2、輔助器具費:包括假肢、假牙、矯形器、假眼、輪椅等,由工傷
保險基金負擔,以國內市場普及型產品為限。3、外地就醫交通、食宿費:經
醫療機構證明并經
保險機構同意確實需要到外地就醫的,由所在單位按因公出差標準承擔交通和食宿費用。4、住院伙食補助:由所在單位按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住院期間。5、停工留薪期待遇:由所在單位按原工資福利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經鑒定部門確認可延長,但最多不超過24個月。6、護理:工傷治療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住院能享受什么待遇
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工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在
醫療期間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掛號費、治療費、藥費、檢驗費、手術費、住院普通床位費、就醫路費等,由社會
保險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承擔。用人單位還應當承擔職工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的2/3,并按當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補助標準進行支付。如果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訂立勞動
合同,或訂立無效勞動
合同,造成勞動者工傷、
醫療待遇損失的,用人單位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
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
醫療費25%的賠償費用。
三、工傷的護理費是多少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由此可見,根據我國法律對勞動者工傷的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公受傷后所得的補償補償,除了基本的醫藥費、治療費、就醫路費、輔助器械等費用,對于需要住院治療的受傷勞動者,還應該依工傷住院待遇獲得住院期間的相關補償,如住院伙食費、護理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