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國家工作人員有收受他人賄賂的行為,同時也為他人謀取了利益的話,就一定構成受賄罪呢?其實不然,這還要看是否滿足規(guī)定的構成要件內容,那到底受賄罪怎么構成的呢?本站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受賄罪怎么構成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其中,次要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主要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的正常管理活動。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財物。但不應狹隘地理解為現(xiàn)金、具體物品,而應看其是否含有財產或其他利益成分。這種利益既可以當即實現(xiàn),也可以在將來實現(xiàn)。因此,作為受賄罪犯罪對象的財物,必須是具有物質性利益的,并以客觀形態(tài)存在的一切財物。包括:貨幣、有價
證券、商品等,另外,對受賄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著眼點,既可以是該財物的價值,也可以是該財物的使用價值。所以,受賄罪中的賄賂:財物,從一定意義上說,屬于商品范疇。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具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或者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另據本法第93條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包括當然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擬定的國家工作人員,即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由故意構成,只有行為人是出于故意所實施的受賄犯罪行為才構成受賄罪,過失行為不構成本罪。如果國家工作人員為他人謀利益,而無受賄意圖,后者以酬謝名義將財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賄論處。在實踐中,行為人往往以各種巧妙手法掩蓋其真實的犯罪目的,因而必須深入地加以分析判斷。如在實踐中,有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益,收受財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現(xiàn)金,實際上是掩蓋受賄行為的一種手段,對之應當以受賄論處。對于這種案件受賄金額的計算,應當以行賄人購買物品實際支付的金額扣除受賄人已付的現(xiàn)金額來計算。
二、受賄罪一般判幾年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于“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jié)”,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于“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嚴重情節(jié)”,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于“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上文中已經做出了介紹。在《刑法修正案九》當中對受賄罪的
量刑標準做出了修改,之后相關的司法解釋又對受賄罪的數額和情節(jié)做出了規(guī)定。從中我們也可以了解到,現(xiàn)在對貪污賄賂犯罪的處罰是比之前要重一些的。而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