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異地孩子撫養費的法律規定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
離婚異地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用,另外一方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常住地區法院提出訴訟。撫養費標準:(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于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2)對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3)對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對于無收入的??捎闷湄斘镎鄣肿优畵狃B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對于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二、法律強制程序: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根據《
執行工作規定》第十九條,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
執行機構
執行。也就是說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
執行程。強制
執行的辦法:(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
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后,
執行員責令被
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首先,
離婚的話孩子撫養費用不支付是可以進行訴訟的途徑來解決的訴訟的途徑是可以在被告的住所地或者是被告的戶籍地來進行
起訴的,除此之外,也給您簡單的介紹了一下,法院強制
執行撫養費用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