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禮受賄犯法嗎?怎樣算是受賄?
還記得“老虎”、“蒼蠅”一起打嗎?沒錯,這是針對貪官污吏受賄情況的嚴厲懲治。但是即便不是政府官員也會有此類現(xiàn)象,或是一個公司高層,亦或是學校的老師,總之哪里都有可能。但似乎究竟受賄的范圍從哪算起成了個問題,可能只是所謂的“收禮”呢?為了厘清這些問題,我們來介紹下收禮受賄的范圍,整理如下:一、收禮受賄犯法嗎?怎樣算是受賄?收別人送的禮物受賄不一定就是受賄罪,受賄罪應當符合犯罪的條件。《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貪污或者受賄數(shù)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職務范圍內(nèi)的權力,即自己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職權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條件。索取他人財物的,不論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罪。二、受賄的范圍及法律根據(jù)《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jīng)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shù)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shù)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三、受賄的刑罰受賄數(shù)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其他較重情節(jié)”,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一)多次索賄的;(二)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三)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diào)整的。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shù)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數(shù)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受理和受賄不知您搞清楚他們之間的區(qū)別了嗎?還有就是我們整理來的受賄的法律關于范圍以及刑法,都是與收受賄絡有關的內(nèi)容。那么,受賄收賄都是不可取的,做人還是不能被眼下的利益迷昏了頭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