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導致
合同履行不能的原因其實有很多,就包括不可抗力等等,這個時候雙方訂立
合同的目的就無法達到,但又不能直接放任不管。所以有的人就在問,要是
合同履行不能,需要解除
合同嗎?針對這個問題,本站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未支付價金的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
違約責任。對
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
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約定
違約金的,可以要求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
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違約責任。當不能說在
合同履行不能的情況下,就必然要解除
合同。當然,此時也要分析究竟是因為哪一方的原因導致
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這時可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