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撫養費需要多少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
起訴撫養費的程序
當事人可通過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維權,請求法院判令對方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當事人
起訴,首先應提交
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
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向法院
起訴應該提交什么材料: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
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
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三、撫養費包括什么
根據《婚姻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
醫療費。因此,在書寫
離婚協議時,如果沒有把教育、
醫療費單項列出,撫養費一般會被法院推定為包括教育、
醫療、生活費用在內的。但是,如果
離婚后,孩子發生突發的、較大的
醫療、教育費用或人身意外傷害費用,而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
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對于因孩子撫養費
上訴需要交多少錢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國家規定的法院處理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當中來看待。對于不同的撫養費額度的繳費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對于孩子的撫養費的問題一般都是很多的,那么占用的比例也會相應的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