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
離婚男方拖著不
離婚該怎么辦先通過協議
離婚,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并且要求法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做出分割。但是并不是所有
起訴到法院的
離婚案件,法院都會判決
離婚,法院判決
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性。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是判決
離婚的法定標準。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規定了十五種感情破裂的情形。二、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有下面的六種感情破裂形式:(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這主要適用于無過錯的一方主張
離婚。但有過錯一方怎么辦?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參照司法解釋規定的“一方與他人通奸、
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
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
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
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過錯方又
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也可以判決
離婚;同時,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也是可以
離婚的情形。(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是一條剛性條件,只要固定相應證據,
離婚問題自然迎刃而解。固定證據的方式有遭遇家暴時的現場錄音、視頻、報警記錄、診斷記錄、傷情鑒定報告、調解記錄、一方自行書寫的悔過書等。(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屢教不改,在證據收集中要考慮固定這種情形的持續性和危害性。(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這里關鍵是如何固定分居二年的證據。一般可以通過收集短信、電話錄音、微信等聊天記錄作為證據。一方在外房的租房
合同、繳納房租的收據、水電氣房租的轉賬憑證、單位集體宿舍的工資扣款記錄或單位證明、共
同居住人員或鄰居的證明、居住證、出租屋登記、小區月租車卡的出入記錄等等,都是分居的證明。(五)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
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這條參照前款的證據收集方法。(六)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一方有出軌的、不能正常性生活的、一方提出要求但另一方不給性生活的、實施家庭冷暴力的、對另一方父母有凌辱、打罵情節的等等。在證據的收集上,最好委托專業律師幫忙進行處理。在固定證據后,還要考慮
離婚策略。對久拖不離的,不管手上是否有充分的證據,先啟動訴訟程序要求
離婚不失為良策。
起訴之后:一是給對方心理上造成壓力,起碼表明了自己堅決要離的信心。二是為第二次
起訴離婚打好基礎。同時,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
離婚后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也是可以
離婚的情形。這些法條要用好用足。可按照我國的相關法律進行訴訟
離婚。對婚姻內雙方感情破裂和再無復合的可能向法院提出強有力的證據。如對方在婚內不能履行相關義務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等我國予以
離婚的條件,當事人積極進行收集我國法律都會予以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