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后,還不能上班怎么辦
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或者
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
工傷職工鑒定為七級傷殘,勞動能力鑒定之后,停工留薪期不滿一年的,按治療工傷
醫療機構書面證明,還需要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停工留薪期已滿一年的,按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繼續休養的,可以繼續休養。工傷職工繼續休養期間,享受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待遇。但其中停工留薪期滿兩年的,按所在省規定支付工資福利待遇。
鑒定為七級傷殘的工傷職工,不能按規定提供
醫療機構或者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書面確認證明的,不能上班是偽命題,應當恢復工作。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恢復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資福利待遇,并書面通知限期恢復工作,限期內不恢復的,可以按曠工處理。
二、什么時候停止享受工傷待遇
根據《工傷
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停止享受工傷
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
(三)拒絕治療的。
輕微工傷是不構成傷殘等級的工傷,就是不影響勞動能力,沒有
醫療依賴和生活自理障礙,只是享有工傷
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傷
醫療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
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
保險藥品目錄、工傷
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
2、由工傷
保險基金按所在省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
停工留薪期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停止工作期間,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工傷職工住院初期有生活自理障礙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
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
保險的,所有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工傷
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
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
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
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
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
保險藥品目錄、工傷
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工傷
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
保險藥品目錄、工傷
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
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
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
醫療待遇,按照基本
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
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
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
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
醫療待遇。
工傷鑒定后,還不能上班,工傷,是有工傷待遇的,工傷是需要好好地療養身體的,而且,不用擔心,你的工傷會給你的工作帶來什么影響,如果用人單位借機用你工傷的理由將你辭退,他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工傷期間工資福利也不變。以上就是本站我們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