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群架其實和聚眾斗毆的意思差不多,都是一種危害社會治安穩(wěn)定和威脅自身安全的惡劣行為。當然,對于這種情況,我國法律也有做出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這種惡性事件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這就來給您說說在法律上打群架是怎么處理的?首先,受害人應當及時報警,然后做法醫(yī)鑒定,根據鑒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鑒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并承擔受害人的
醫(y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guī)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斗毆的。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二、如果鑒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
醫(yī)療等費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三、民事賠償的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包括
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等。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于毆打他人或者聚眾斗毆的懲罰還是比較嚴重的。輕微一點的處以
拘留,并處罰款。嚴重的或者聚眾斗毆影響非常惡劣的,參與人數非常多的,那就只有乖乖去坐牢了。所以,請您要控制好自己的行為,我們每個公民都有維護社會秩序穩(wěn)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