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
合同,已經成為現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人們對于自己權利的保護,對于法律的意識逐漸強烈,所以無論是找工作,還是和別人交易,易或是借錢給別人,都不忘訂立一份
合同。約定好雙方的權利義務。那么
合同因免除債務而終止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一、
合同因免除債務而終止的規定
合同終止指
合同當事人雙方在
合同關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
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實的發生,使
合同所設定的權利義務在客觀上已不再存在。即
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終止,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就是我們所講的
合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二)
合同解除;(三)債務相互抵銷;(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五)債權人免除債務;(六)
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全部債務的,
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通知,是指當事人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
合同終止的有關事宜告訴
合同對方當事人。協助,是指當事人一方配合另一方作好善后工作。保密,是指當事人在
合同終止后對于了解到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不向外泄露。當然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影響
合同中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效力。
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算條款是
合同中相對獨立的部分。所謂結算條款,就是當事人把某個時期的各項經濟收支往來核算清楚的約定;清算在此意指金錢債務的了解。同
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法的條款一樣,
合同中結算和清算都不因
合同的終止而影響其效力。
合同因免除債務而終止,這個是法律規定的
合同可以終止的一種情形之一,法律規定的
合同自動終止的情形還有很多,比如我們熟知的,
合同規定的期限到期了,那么
合同自動解除,
合同自動終結,還有就是債權人的債務相互抵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