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應理性維權
房屋質量出現問題,業主維權天經地義,但維權切忌意氣用事,有勇無謀,一不小心就身陷麻煩,只有有勇有謀,仔細籌劃,做到理性維權。
那么,何謂理性維權呢? 律師認為,凡是通過法律的辦法,通過談判、協商、訴訟的辦法,就是理性維權,同時在不違法的前提下,配合一些商業活動,例如團購、集體收房、集體驗收,這些都屬于理性維權的范圍。
理性維權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含義:一、在法律的框架之內。 二、在受挫的情況下不屈不撓。 三、反過來說,我們看到了許多非理性維權給社會帶來的危害。這種維權方式非但達不到目的,反而授人以柄,自己的利益受害。 四、對方不理性,我們要理性;對方失態,我們不失態;對方情緒激動,我們依然理性。當然,做到這一點不容易。五、理性維權不完全是由觀念決定的,是要有一個學習適應過程的,首先是要維權領袖身體力行,也靠媒體多宣傳,多報道理性維權成功的例子,讓業主得到啟發,增長經驗,最終實現的。
反映的主要事實必須真實,切不可為了博得同情而添油加醋,也不要使用侮辱性的字眼,“罵娘”雖可泄一時之憤,但決不是戰斗,除了授人以柄,讓開發商向法官抱怨“其人格受損,要求精神賠償”外,起不到其他好的作用。另外,如果沒有經過專業鑒定,最好不要對開發商的房屋進行定性,更不可稱呼人家為“豆腐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