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書去哪里取?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二、勞動局受理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
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
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三、工傷認定書包括哪些基本事項?
《認定工傷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用人單位全稱;
2、職工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身份證號碼;
3、受傷害部位、事故時間和診斷時間或職業病名稱、受傷害經過和核實情況、
醫療救治的基本情況和診斷結論;
4、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依據;
5、不服認定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部門和時限;
6、作出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決定的時間。
通過這篇文章,我們告訴了您工傷認定書去哪里取?,根據規定,工傷認定要到當地的社保部門,也就是社保局,經過調查,確定工傷的,社保局會出具工傷認定書。申請人可以帶上回持到社保局領取,或者讓其通過郵寄的方式送達。在認定書里面,會寫清楚認定過程、工傷等級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