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司法鑒定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申請司法鑒定的最長期限是多久一般來說,不管是什么性質的案件,申請司法鑒定的申請人都非常急于知道最終的鑒定結果,當然,這個鑒定的結果也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訴訟結果,因此,對于申請人來說,等待是比較難熬的。那么申請司法鑒定的最長期限是多久?費用由誰承擔?下面,就讓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一、申請司法鑒定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二、申請司法鑒定費用由誰承擔?
司法鑒定的鑒定費是按照誰提出,誰預先繳納的原則,如果是在訴訟中,法庭申請委托的,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預交一半。如果是在訴訟中,法庭申請委托的,通常是雙方當事人各預交一半。申請司法鑒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鑒定資料是指存在于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準備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事實上,作為一種專門性的鑒定活動,申請司法鑒定的最長期限在相關的法規中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一般來說,鑒定機構需要在15日之內向委托人出具最終的司法鑒定文書,但是在遭遇特殊情況的時候,這個期限也可以適時的延長,一般來說最長延遲期限不得超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