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子歸女方再復婚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
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
房產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在法院的判決書生效之日起
房產即已經歸屬于女方了。再次結婚,婚前財產除非二人協議約定為共同財產,否則永遠不會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上文所說的約定指婚前財產約定,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婚前財產公證”,它是指男女雙方協議對各自婚前所有財產做出的不作為婚后共有財產的約定。對婚前財產所有權的歸屬做出約定在婚前、婚后均可辦理,不受登記與否的限制。
二、婚前財產
《婚姻法》等法律規定: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都屬于各自個人所有,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常見的包括婚前存款、
房產和嫁妝等。
1、婚前存款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采信的程度高。
2、婚前
房產,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產權歸屬沒有爭議。難就難在婚后財產混入該房屋按揭貸款償還之后,分割起來就異常麻煩了。
3、嫁妝,如果嫁妝是婚前購置的,則屬于婚前財產,但若是結婚后,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嫁妝不屬于婚前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及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
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您可以看到判定婚前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時,關鍵因素在于財產獲得的時間在婚前還是婚后。當夫妻雙方
離婚里,房子所有權被劃分給女方,此時女方重回單身的時候獲得了房子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