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哺乳期子女
撫養權的規定是什么
對于未婚哺乳期子女
撫養權的規定,我所給出的答案有以下幾點:1、沒有結婚證只是你和他之間無合法婚姻關系存在,但并不影響父母子女間的關系以及你們雙方對孩子撫養歸屬問題的確定,你們的孩子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2、對于孩子的撫養問題,你們雙方可先協商,如果真要打官司的話,依你的描述來看對你較為有利。按法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假如打官司時孩子已滿兩周歲以上,則要看你們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因素,至于哪好要根據你們雙方各自列舉的事實理由和相關證據,由法官來確認。不過對你來說,也許“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這個絕對有利條件到時可作重點提出。另外你擔心的“嚴重的傳染病”是有具體規定的,小三陽不算,不放心的話你可在網上找《母嬰保護法》第38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來對照一下。3、如果你勝訴的話,對方仍有機會
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
撫養權。比如以后你們雙方的實際條件發生了變化,他有證據證明他的撫養條件比你明顯優越,對子女的健康成長更為有利,就可以變更原有的撫養關系。
二、
撫養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
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其實在我國不提倡未婚生育,其不僅無法保障孩子的生活,同時其面臨的問題也是非常多。孩子的
撫養權其實就是對孩子的一種人身權利,如何獲得孩子的
撫養權,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其中關于未婚哺乳期子女
撫養權的規定,就簡單介紹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