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
合同,是我們在進行租賃房屋的時候,所必須要進行簽訂的,只有簽訂了
合同才能有一定的法律依據,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房屋租賃
合同必須要備案嗎?房屋租賃
合同如何備案呢?下面,我們會為您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
房屋租賃
合同如何備案 ?
1、房屋租賃
合同必須要備案嗎?
對于經營性用房來說,簽訂、變更、終止房屋租賃
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內帶著相關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
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而住宅用房,暫可不備案,但為有效保護承租人的權益,最好還是登記備案,否則就可能發生出租人同時將房子租給別人的情況;同樣,出租人也面臨著承租人非法將房子租給別人的風險。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圍內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區、縣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租賃服務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臺地區的人或者外國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備案了。
2、房屋租賃
合同應當去哪些部門登記備案?沒有登記備案的租賃
合同有效嗎?
雙方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主要是為了便于管理,同時讓您知道該房屋已經被租出去了。雖然沒有登記備案,
合同還是合法有效的,雙方必須按照
合同的規定履行。
3、房屋租賃
合同如何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房屋租賃當事人在簽訂租賃
合同后的15日內,租賃當事人持租賃
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1)出租人應提交的材料:
①房地產權證或者規定的其他權屬證明;其中:向外來流動人員出租的,還應附公安部門發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②出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還應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或委托書;代理出租的,應具有房屋所有權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證明。
(2)承租人應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
上述應提交的個人身份證明或企業、其他組織的登記注冊證明中,居住在國外的中國公民還應提交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境外企業、其他組織的,提交經公證或認證的設立證明。
凡當事人登記備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規定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局受理處出具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記備案。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則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租賃
合同和一方應提交的材料向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4、相關法條:建設部令《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九條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
合同。租賃
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房屋的座落、面積、裝修及設施狀況;
(三)租賃用途;
(四)租賃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繕責任;
(七)轉租的約定;
(八)變更和解除
合同的條件;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三條 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簽訂、變更、終止租賃
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綜上所述,關于房屋租賃
合同如何備案,首先我們要知道房屋租賃
合同是最好要備案的,這樣才能更有效的保障好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另外,
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清晰詳細,之后,我們需要攜帶身份證件、
合同、產權證明等材料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