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因賭博
起訴離婚怎么辦?
提交
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提出
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
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遞交
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二、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
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
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
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
保全或先行給付。
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人民法院受理
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
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
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調解不成法庭審理
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
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
離婚的書面意見。
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
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在我們國家,如果要依據訴訟的方式進行
離婚的話,那么必須要書寫好相關的
起訴狀材料以及,準備好相應的證據,除此之外,我們在這里也給您簡單的介紹了一下
離婚訴訟的一個整個流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