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一生過的是風調雨順的。因為很多事情,而耽誤了工作,比如說車禍人身傷害。那么撞車后還能要誤工費嗎?這一點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呢,本站的我們就為您整理出撞車后還要誤工費嗎?等相關內容供您參考。
在發生
交通事故后,在賠償誤工費時,要解決的二個問題是:誤工費的計算時間和計算標準,將誤工時間乘以誤工收入標準所得的金額即為應賠償的誤工費。對于誤工時間,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可根據醫院所出具的診療證明(休息證明)來確定,或通過司法鑒定的方式來確定具體的誤工時間。
對于誤工費的計算標準,則應根據以下原則確定:
1、如果能證明實際的工資收入標準的,由應以實際工資標準不計算依據;
2、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但有些地方的法院,在當事人無法舉證證明收入標準的情況下,規定有統一的誤工費計算標準,當事人可按當地法院規定的相應標準進行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
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人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根據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確定,撞車后還要誤工費。誤工費的計算是有計算標準的,他必須要證明工資收入的標準,如果是無固定收入的,要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進行計算。誤工費是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其收入的情況,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