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
起訴離婚怎樣算敗訴?
在民事訴訟中,所謂“贏”,也就是勝訴的意思。是否勝訴以生效判決書是否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為判斷標準,如果判決完全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原告就算勝訴。如果判決支持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原告就算部分勝訴、部分敗訴,被告反之亦然。從判決中訴訟費用的承擔也可以看出是否勝訴,如果訴訟費用全部由原告承擔,原告就是敗訴。如果原告承擔一部分,被告承擔一部分,原告就是部分勝訴、部分敗訴,被告反之亦然。對于
離婚案件來說,如果原告只有一項訴訟請求,如果法院判決雙方
離婚,原告就算勝訴。如果還有其他訴訟請求,則按照上述原則判斷。
二、
離婚訴訟敗訴后要多久
上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之規定,判決不準
離婚和調解和好的
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
起訴的,不予受理。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
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
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三、
離婚訴訟的費用是多少?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家庭財產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0.5% 10010元。
講到這里,您應該知道了
起訴離婚怎樣算敗訴,作為原告,因為
離婚向法院
起訴的,法院經過審理,做出不支持
離婚的判決,這樣即敗訴。拿到判決書后,原告還可以
上訴,但是要等六個月之后。一般來說,經過二審,法院是會支持
離婚訴訟申請的。勝訴后,相關費用由被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