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對投資感興趣的小伙伴對債券應該特別的熟悉吧。市場上債券有很多種類,您一般投資比較多的是國債,那么您對公司債券有具體了解嗎。接下來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可轉換公司債券
合同期限是怎么規定的。不管什么債券,都是有時間期限的,只是時間長短不一樣而已。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是什么?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凈資產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屬于能源、塬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可轉換債券發行后,公司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3、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
4、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還應當符合關于公開發行
股票的條件。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
合同期限是怎么規定的?
可轉換公司債券
合同期限是怎么規定的,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
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
股票。我國《上市公司
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
股票。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方式是什么?
當債券持有人將轉換成
股票時,有兩種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賬面價值法和市價法。
1、采用賬面價值法,將被轉換債券的賬面價值作為換發
股票價值,不確認轉換損益。贊同這種做法的人認為,公司不能因為發行
證券而產生損益,即使有也應作為(或沖抵)資本公積或留存損益。再者,發行可轉換債券旨在把債券換成
股票,發行
股票與轉換債券兩種為完整的一筆交易,而非兩筆分別獨立的交易,轉換時不應確認損益。
2、在市價法下,換得
股票的價值基礎是其市價或被轉換債券的市價中較可靠者,并確認轉換損益。采用市價法的理由是,債券轉換成
股票是公司重要
股票活動,且市價相當可靠,根據相關性和可靠性這兩個信息質量要求,應單獨確認轉換損益。再者,采用市價法,股東權益的確認也符合歷史成本塬則。
對各種債券感興趣的小伙伴綜上所述,這個同其它債券一樣,沒有什么特別之處,可轉換公司債券
合同在發行的時候也會約定好期限。以上是對“可轉換公司債券
合同期限是怎么規定的”做出的詳細整理說明,需要用到的小伙伴,歡迎參考借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