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小孩撫養費怎么判?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隨父或母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孩子,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義務。一方直接照顧子女生活、學習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無論有千萬種理由,只要為人父母,都無法逃避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拒不
執行有關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強制
執行。
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動。人民法院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唯一機關,它對各類案件制作的判決和裁定,是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具體形式。判決和裁定一經生效,就具有法律強制力,有關當事人以及負有
執行責任的機關、單位,都必須堅持
執行。即使有不同意見,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申訴,而不允許抗拒
執行。維護這種生效的判決、裁定的權威,就是維護法律和法制的權威,就是維護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拒不
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
執行而拒不
執行,情節嚴重的行為。處罰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
離婚后一方不給子女撫養費怎么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
執行。
如果一方不
執行的是
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
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通過本文,您應該對男方拒付小孩撫養費怎么判有了一定了解。男方拒絕支付小孩撫養費的,女方可以
起訴,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這樣都無效的,法院可能以拒絕
執行罪審理,對男方做出判刑,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走到這一步是誰都不想看到的,作為父母,要對孩子負責,承擔自己的那份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