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都是租客提出,房東配合辦理,如果雙方沒有時間,可以由中介代為辦理。那么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代辦需要哪些資料?下面我們整理了有關資料,讓我們一起來做個具體了解吧。
一、辦理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是中介的義務所在
中介機構有代辦登記備案的義務,違者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同時,在今年5月最新出臺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賃
合同示范文本》中,也明確提到“凡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訂立租賃
合同的,應當由該經紀機構代為辦理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
二、代辦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要提交材料
1、房屋租賃
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法人證書或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
5、轉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轉租的證明;
6、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證明;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有關文件。
三、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辦理的現狀
租賃
合同要求備案僅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一種措施,租賃
合同未備案并不影響其法律效力;最高院有明確的司法解釋規定,確認
合同的無效應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就目前來說,關鍵的個人之間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問題沒有解決,談房屋租賃稅費都是空談。因為沒有多少人會主動去登記備案,更沒幾個人會主動去繳納稅款。
只有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監督執法工作,強制性要求當事人履行登記備案手續,那些雙方當事人才會有可能考慮主動納稅,然后進行登記備案。
四、辦理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的好處
因此經過備案登記能更好地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買賣不破租賃”是我國民法確定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只有經過登記的房屋租賃行為,才受法律保護,才能對抗第三人,否則就不受法律保護,也不能對抗第三人。
2、房屋租賃關系會產生一些權利,因此經過備案登記的
合同證據效力大于未登記的,這樣能在很大程度上保護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利。另外,備案登記管理機關會對經過備案登記的租賃
合同予以留存,這樣可以很好地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辦理
合同登記,依法納入管理后會享受很多后續的好處,例如發生糾紛后可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協調處理,起到很好的效果。
綜上所述,如果房屋租賃雙方無法親自辦理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中介機構可以進行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證明代辦事宜。并且,中介機構應該有義務提醒雙方及時辦理房屋租賃
合同登記備案,這樣有利于規范房屋出租活動,維護各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