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鄉鎮的居民在買房子的時候會發現自己手中的證件中并沒有像城市一樣有官方的
房產證而只有土地的使用證,那么,鄉鎮房屋有土地使用證是否可以擁有房屋?其實在鄉鎮中只要有了土地的證明就可以間接證明房屋的歸屬。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
一、鄉鎮房屋有土地使用證是否可以擁有房屋?
有土地使用證就能證明是你的房屋。鄉鎮的房子不可能有
房產證的,只有土地證和宅基地使用證。
房產證
房產證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
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
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購房人拿到的
房產證將可自愿并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于2013年下半年實施。
證件作用
既然
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的作用極為有限,那么登記機關發放
房產證的意義何在?其實,
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事務范疇中發揮作用,并且主要是為了保證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
房產證首先起到登記行為完成的證明作用。登記機關在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后,將
房產證發放給權利人,表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由于
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因此,
房產證起到一種備忘的作用。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
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情況,而不必每每去查閱登記簿。
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因為房屋的權屬情況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而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并且由該機關保管,并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為了防止此種情況的發生,登記機關在進行了房屋登記之后,有必要再向權利人發放
房產證,其上記載與登記簿相同的內容。如果事后發現登記簿的記載有與
房產證相異之處,權利人可以
房產證的記載對抗登記機關,要求登記機關恢復原記載并承擔責任。所以,在以登記作為不動產權利公示方法的制度體系中,
房產證的主要功用是在約束登記機關的行為,發放
房產證是保證登記安全的重要措施。
土地使用證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以上就是關于鄉鎮房屋有土地使用證是否可以擁有房屋的相關解答。綜上所述,只要是鄉鎮的居民就不必擔心自己只有一個使用證件會影響到自己擁有這個特定房屋的客觀事實,因為土地與房屋本身在農村鄉鎮中就不能明確的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