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流程需注意的問題
1、確認售房企業是否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出售商品房的主體應是持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如果是代理銷售的機構,必須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授權銷售委托書,還需持有《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和《營業執照》。
3、交納商品房購房款、簽訂相關
合同、認購書、意向書時,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印章的
合同、認購書、發票、
票據等。
4、購買商品房除要繳納
合同約定的房款、契稅、登記費外,沒有如“避稅款”、“服務費”、“中介費”等與購房款無任何關系的費用。
5、不要參與任何方式的“集資建房”、“合作建房”、“市場運作房”等涉嫌違規、非合法性的融資購房。
6、投資有風險,小心定金陷阱。很多開發商都會打出多少抵多少的優惠活動,需要交納多少定金才能參加。如果要交納定金,必須看好定金
合同,了解
合同條款內容,避免進了定金圈套,請理性購房。
7、對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土地使用年限、小區規劃、面積測量報告等等,可要求開發商履行告知義務,不要盲目聽信夸大、虛假的宣傳。
8、辦理按揭貸款是購房者的選擇,房地產開發商有配合的義務,消費者在買房子的時候需要對自己能否辦理按揭貸款有一個預計。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成,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么。如果銷售人員承諾幫助辦理按揭貸款,需要將此承諾明確寫在
合同中。
9、簽署的《商品房買賣
合同》應當包含解決爭端的機構的約定。
10、如有疑問或發現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有違規銷售商品房、發布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以及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犯的,請及時撥打以下電話進行咨詢或求助。
二、買房時要知道的法律問題
1、看
合同條款
簽訂買賣
合同時要仔細看
合同條款。商品房買賣
合同一般是由開發商提供的格式
合同,其
合同條款大多也是開發商事先擬好的格式條款。所以對于格式條款,應當細看。如果發現格式條款對自身不利,或出現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情況,可以與開發商協商,若協商不成,則不要冒險簽訂
合同。
合同一旦簽訂,則買受人要嚴格按照
合同的約定履行自身義務,違反
合同約定,則要承擔
違約責任。
2、看交房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
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
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
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一個工程只有當土建、消防、電梯、燃氣、人防、規劃、環保等部分通過驗收合格,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頒發《竣工驗收證書》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備交付條件,這也是房屋買賣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條件。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
合同時均約定單體竣工驗收合格,就是指商品房取得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勘察單位五方聯合驗收合格即可交付,但是其實這是沒有達到房屋交付的法定標準的。此時,開發商如果交房,購房者可以追究開發商的
違約責任。
3、看“辦證”時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和適用》第十八條的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
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
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
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因此,在房屋交付后,出賣人由于不能在約定或者法定的時間內將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的證件材料提交給買受人等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按時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如果雙方沒有特殊約定,則可以追究出賣人的
違約責任。
綜上所述,所您想在上饒買房子就應當對當地的購房政策和購房的細節事項進行全面了解,以免在購房過程出現疑問或阻礙。同時關于您也應當明確自己是否具有購房資質和相關貸款條件。當然能夠通過快速有效地購房是對于每個人最好的期望。更多內容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