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
專利的類型有哪些發明創造屬于《
專利法》中規定的三大
專利類型之一,同時也是比較重要的一類
專利,法律規定對發明
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而在發明
專利下面還有一些具體的分類,那到底發明
專利的類型有哪些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從發明的概念我們還可以看出,發明
專利包括產品
專利和方法
專利,或者說,可以把發明分為兩大類: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
1、產品發明。產品發明,是指用發明人所提供的解決特定問題的技術方案直接生產的產品,如電燈、電話、機器、設備、儀器儀表、新的合金物質等發明。沒有經過人力的加工、屬于自然狀態的物質不是產品發明,如天然寶石、礦物質等。產品發明取得
專利權后,稱為產品
專利,產品
專利只保護產品本身,不保護該產品的制造方法。
2、方法發明。方法發明,是指為制造產品或者解決某個技術問題而創造的操作方法和技術過程。此處的“方法”,可以是化學方法、機械方法、通訊方法以及工藝規定的順序所描述的方法。比如造紙方法、煉鋼方法、印刷方法、通訊方法等。方法發明取得
專利權后,稱為方法
專利。我國
專利法規定,方法
專利的保護延及到進口或者在我國境內使用或者銷售的用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這意味著未經方法發明
專利權人的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其
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
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關于發明,還有一種更細化的分類方法:
(1)首創性發明。首創性發明又稱開拓性發明。這是指一種全新的技術解決方案,在中外技術史上從未有過先例,此發明為人類科學技術的發展開創了新的里程碑,是絕對新穎的發明。比如在人類的發明史上留下輝煌足跡的指南針、印刷術、蒸汽機、電燈、電話等發明就屬于首創性發明。
(2)改進性發明。改進性發明是指在現有技術的基礎上,在保持其獨特性質的前提下,又改善了其性能并使之具有新的功效的改進技術方案。與首創性發明相比,改進性發明對前人的技術成果的依賴性較強。但是,人類在科學技術上的任何進步都離不開前人成功的經驗作基礎,科學上的新發現也使發明所涉及的知識面越來越廣,所以,絕大多數發明都屬于改進性發明。比如我們已經使用多年的日光燈的發明就是對以前發明的電燈泡(白熾燈)改進的結果。
行文至此,您應該也清楚法律中規定的發明
專利的類型有哪些了吧。一般情況下的分類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但實踐中,還有一種更為詳細的分類,包括首創行發明和改進行發明。詳細的內容,我們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