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買賣
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購買汽車是涉及金額較大的一項交易,所以在購買之前,買賣雙方都是要簽訂
合同的。汽車買賣
合同的效力對于購買汽車這項交易能否最終實現是非常重要的,為了幫助您了解這方面的知識,順利完成汽車買賣,我們為您整理了汽車買賣
合同生效條件的相關知識,請閱讀下文進行了解。
一、汽車買賣
合同生效要件
汽車買賣
合同的行為屬于是民事行為,有效
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為即民事法律行為,因此民事法律行為應具備的條件,也就是
合同生效的一般條件。《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具體言之如下:
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者義務的能力。
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資格訂立;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
合同為效力待定的
合同。但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通過其法定代理人訂立
合同。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訂立
合同的行為人具有訂立
合同時相應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
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也就說明,行為人可以是
合同的當事人,也可以不是
合同的當事人,即行為人可以與
合同的當事人為同一人,也可以出現不一致的情形。例如,甲為乙之代理人,甲以乙的名義與丙訂立了
合同,但甲只能為行為人,而不能為
合同的當事人,真正的
合同當事人是乙和丙。正是由于代理制度的介入,才使得那些欠缺相應的行為能力或專業知識的人也可以成為
合同的主體,以維護和實現自己的權益。
(1)當行為人與
合同的當事人為同一人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當然可以成為
合同的主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與其年齡、智力或精神狀況相適應的
合同行為,或使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合同行為時,可以作為
合同的主體;
(2)當行為人與
合同的當事人不一致的時,只要代理人(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有代理權,那么其所訂立的
合同對被代理人(
合同的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當事人的內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針對
合同的目的和
合同的內容而言的。
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締結
合同所欲達到的一種效果。
合同的內容是指
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縱使
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備,但因
合同的目的或內容違反了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也會使
合同歸于無效。汽車買賣
合同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以后就生效了。
二、汽車買賣
合同范本
汽車買賣
合同范本
出賣人:
買受人:
一、 汽車金額:
汽車品牌型號顏色價格備注
二、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 交車時間:
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三、質量維修:
1、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頒布的汽車質量標準。
2、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汽車,必須是在《全國汽車、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汽車。
3、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汽車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出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說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6、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7、汽車在購買后,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系、解決。
8、如屬于在汽車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
9、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四、
違約責任:
五、爭議解決:因本
合同引起的或與本
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
合同文本:本
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合同效力:本
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
出賣人(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汽車買賣
合同是汽車交易活動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法律文件,汽車買賣
合同生效與否對于買賣雙方來講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您在簽訂汽車買賣
合同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汽車買賣
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確認
合同條款滿足這些條件以后才能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