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
專利侵權糾紛該怎么辦
專利侵權糾紛的發生,很多時候是因為
專利權人對自己的
專利沒有采取恰當的措施進行保護造成的。而此時,對于
專利權人來講,發生
專利侵權糾紛該怎么辦呢?詳細內容,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
一、發生
專利侵權糾紛怎么辦
如果發生
專利侵權糾紛,可以請求當地
專利管理機關調處或直接向省會城市所在地中級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法院
起訴。在
專利侵權訴訟中,適用通常的舉證原則,即誰主張誰舉證,原告(
專利權人)必須證明被告(侵權人)未經他的許可而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或銷售、進口了其
專利產品;若設計的是一項新產品的方法發明
專利,則由被告提供證據。即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該發明方法的證明。
二、
專利侵權糾紛怎么收集證據
至于侵權者侵權利潤的確切證據,有時無法得到。在進行訴訟時,可以先提供一些粗略的證據,待確定
專利侵權后,可以請求法院對侵權者進行查帳,以確定侵權利潤。然后,在此基礎上,再計算出侵權者應付的賠償金額。公證機關的法定業務之一便是“
保全證據”。公證證據具有推定為真的效果,一般為法院直接采信,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的除外。公證機關對證據進行
保全,其效果與法院依職權所進行的
保全,是基本相等的。在訴前,當事人能夠充分運用公證機關收集、
保全證據,是一個做好訴前準備的有效措施。在
專利侵權案件中,可以申請訴前證據
保全。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證據,不提供的,駁回申請。法院采取訴前
保全措施后,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應在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提
起訴訟。如果未提
起訴訟,此種
保全措施應當予以解除,或將有關證據予以銷毀或發還,申請人要就此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發生
專利侵權糾紛的時候,當事人需要冷靜對待,并尋求解決途徑。
專利侵權救濟途徑有很多,包括協商、調解、訴訟等等,應該選擇怎樣的方式解決,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作出判定。而要是需要收集證據的話,建議可以委托專業的律師來代為收集。